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壓力表校準規(guī)程:
校準前準備
• 人員資質:校準人員須經過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。
• 環(huán)境條件:溫度保持在(20±5)℃,相對濕度不大于85%。
• 設備儀器:準備精度合適的標準壓力表、壓力校驗器等設備,標準器的允許誤差絕對值應不大于被檢壓力表允許誤差絕對值的1/4。
• 檢查壓力表:查看零部件是否裝配牢固,涂層是否光潔,表盤信息是否完整,表玻璃是否無色透明、無妨礙讀數(shù)的缺陷和損傷。
校準步驟
• 零點校準:帶有止銷的壓力表,無壓力時指針應緊靠止銷,“縮格"不得超過允許誤差絕對值;沒有止銷的壓力表,無壓力時指針應位于零位標志內,零位標志不超過允許誤差絕對值的2倍。
• 示值誤差校準:將標準儀器與壓力表連接,受壓點盡量在同一水平面上。示值按分度值的1/5估讀,按標有數(shù)字的分度線進行校準,逐漸平穩(wěn)升壓(或降壓)至測量上限,切斷壓力源,耐壓3min,再按原校準點平穩(wěn)降壓(或升壓)倒序回檢。每個校準點升壓(或降壓)和降壓(或升壓)校準時,輕敲表殼前、后的示值與標準器示值之差均應不大于規(guī)定的允許誤差。
• 回程誤差校準:在示值誤差校準過程中,同一校準點升壓和降壓輕敲表殼后示值之差應不大于規(guī)定的允許誤差。
• 輕敲位移校準:每個校準點在升壓和降壓校準時,輕敲表殼后引起的示值變動量均應不大于規(guī)定允許誤差絕對值的1/2。
• 指針偏轉平穩(wěn)性檢查:在示值誤差校準過程中,目力觀測指針偏轉,應平穩(wěn),無跳動和卡住現(xiàn)象。
校準結果處理
• 合格處理:校準合格的壓力表,填寫校準表格,貼上校準合格標簽。
• 不合格處理:校準不合格的壓力表,對不合格項目進行調整、修理和重新檢定,直至合格。損壞嚴重無法修復的,填寫報廢單,審批后報廢,粘貼“禁用"標簽。